2025年惠城足协第一届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 竞赛组
一、 比赛名称:2025年惠城足协第一届青少年足球邀请赛
二、 指导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 主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足球协会
四、 比赛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9日
五、 比赛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木棉学校
六、 参赛对象:惠城足协召集区内各校、俱乐部各年龄段足球队
七、 比赛组别:
1. 幼儿组:2018.9.1以后,小游戏形式比赛
2. U8组:年龄段2017.9.1-2018.8.31
3. U9组:年龄段2016.9.1-2017.8.31
4. U10组:年龄段2015.9.1-2016.8.31
5. U11组:年龄段2014.9.1-2015.8.31
6. U12组:年龄段2013.9.1-2014.8.31
7. 初中组:年龄段2010.9.1-2013.8.31
八、 参赛资格:
1. 各组参赛队员必须为惠州市学籍或就读。
2. 各组参赛队员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作准。
3. 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及无重大疾病如心脏病、心血管梗塞、心肌炎、脑血管病史等。
4. 参赛队员需自行购买保险,费用由队员自行承担。
5. 未成年的参赛队员,必须由合法监护人签署《不追究责任声明书》,队员方可参加比赛。
九、 报名方法、注意事项及赛程公布:
1. 报名时间由 2025年8月14日至 2025年8月20日中午12 时止。报名以交付比赛押金每队400元为准。
2. 报名资料一经递交确认,不得修改,任何原因之修改将不被接纳。
3. 每队必须报领队1名(可兼任教练员)、教练员1名及球员不超过10名;
4. 报名确认后如出现不到场比赛弃权情况或打架事件,将扣除全额押金。如出现其他违规情况,按本规程有关规定处理后,余款将在比赛结束后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各队。
5. 参赛队伍费用必须于赛前交齐,每场比赛费用为每队¥130.00。各队须于比赛前全部缴付比赛费用方可参加比赛,否则当弃权论,已缴付之押金将不获退还。比赛费用金额将在截止报名后按场数向各队公布并收取(每队每场130元);已缴交之报名费,不以任何形式作退还。
6. 正式赛程公布、赛前准备会议及抽签仪式将于报名截止后另行公布。
7. 报名事宜请加微信13392020318 及用以交付比赛押金、参赛费用。
8. 请登入https://hzfootball.com/index.php/2025youth-hcfa提交报名表。
十、 竞赛办法
1. 本次比赛采用5人制,执行最新《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使用4号球,于指定足球场内进行。
2. 每场赛事分上、下半场,每半场各15分钟(初中组为每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不多于10分钟。
3. 本次比赛不允许穿着硬钉球鞋(AG或HG)(以裁判员决定为准)或其他有任何金属材料的球鞋。
4. 场上比赛人数必须最少4人(其中 1 人必须为守门员),赛前不足4人或赛中不足4 人(除球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例外),裁判员不得让比赛开始或恢复。
5. 比赛队伍须按照赛程表的时间到场作赛,并须于比赛时间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比赛场地向裁判组报到。超过规定开赛时间 10 分钟或未够规定人数(4人),作弃权论。
十一、 球衣规定
1. 所有队员的球衣、短褲及球袜(長袜)必须统一(守门员除外),号码须清晰印于球衣背面上。参赛时号码必须与报名时相符。
2. 违反本条规定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3.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有队员违反本条规定后仍被允许比赛,除球例另有规定外,其造成的一切比赛结果保持有效。
十二、 比赛规则
1. 各组别报名队伍数量和赛制:
三支队伍, 双循环,积分制排名。
四支队伍, 单循环,积分制排名。
五支队伍, 单循环,积分制排名。
六支队伍, 分两组单循环,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赛,决赛和季军赛,五六名排位赛。
七支队伍, 分两组(A组3队和B组4队)单循环,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赛,决赛和季军赛,五六名排位赛(B组赛后,不计与最后一名的成绩,也为三队计积分排名)。
八支队伍, 分两组单循环,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赛,决赛和季军赛,后四队进入银盾组决赛。
2. 小组赛中每队胜一场得 3 分,负一场得 0 分。平局双方各得 1 分。
3. 如果小组赛结束后,有两支或两支以上队伍的积分相同,那么则根据以下标准来判定最终排名:
A. 与积分相同之队伍在对赛中的相互胜负关系;
B. 与积分相同之队伍在对赛中的相互净胜球数;
C. 与积分相同之队伍在对赛中相互的总进球数;
D. 总净胜球数;
E. 总进球数;
F. 抽签决定。
十三、 弃权、中途弃权及退赛。
1. 球队缺席比赛,视为弃权,判以 0:3 负。另加罚款¥100.00。
2. 比赛中途弃权,按本条第 1 款规定处理如比分超过 0:3,则以当时场上比分为准。
3. 本次比赛不设退赛,所以缺席比赛,包括人员不足等视为弃权。
十四、 纪律处分
1. 为发扬文明比赛精神,整顿不当歪风,在本次比赛期间,严禁于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使用任何粗言秽语。只要经裁判员确认后,一律黄牌警告或红牌将有关队员或球队官员罚令出场。情节严重者,将被组委会追加处罚。
2. 球队缺席比赛,视为弃权,判以 0:3 负。另加罚款¥100.00。
3. 黄牌 —— 球队官员或球员在比赛中被黄牌警告,不罚款。
4. 红牌 —— 球队官员或球员在比赛中被直接红牌罚令出场,罚款¥50.00。
5. 间接红牌 —— 球队官员或球员在同一比赛中被两次黄牌警告,罚款¥50.00。
6. 球员累计两面黄牌或一次红牌(间接红牌例外),将被罚停赛一场。
7. 小组赛的黄牌累计,不带进淘汰赛。
8. 停赛处分场数按其个人红黄牌的总和而累加。
9. 如纪律处分之罚款总额超过押金余额,队伍须重新缴付押金¥400.00方可继续参加余下比赛。
10. 以虚假资料或身份参加比赛,将没收该队全部保证金及取消比赛资格,所曾参加的比赛将改为0:3负或更高比分为最终成绩。
十五、 严重违规及暴力行为:
如队员或球队官员在比赛中犯规,使其他人受到严重伤害或参与使用任何暴力行为包括肢体上的或言语上的(如粗言秽语、辱骂他人等),除场上由裁判员处罚外,组委会有权按情节在赛后追加或更正处罚(罚款或停赛等)。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没收整队比赛保证金。
十六、 恶劣天气特殊情况处理:
1. 在台风预警生效或即将生效时,由组委会决定将比赛延期,并在赛前 2 小时公告。
2. 如赛中突发恶劣天气,由裁判员决定比赛暂停或终止,并上报组委会处理。
十七、 奖励
金盾组(有银盾组时才称金盾组)
1. 冠军队伍可得奖杯一座,奖牌12枚。
2. 亚军队伍可得奖杯一座,奖牌12枚。
3. 季军队伍可得奖杯一座,奖牌12枚。
银盾组
1. 冠军队伍可得奖杯一座,奖牌12枚。
2. 亚军队伍可得奖杯一座,奖牌12枚。
3. 季军队伍可得奖杯一座,奖牌12枚。
4. 所有未获奖牌参赛队员获“优胜奖”纪念奖牌。
十八、 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或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属惠城足协竞赛组所有。
惠州市惠城区足球协会
竞赛组
2025年8月14日